社保答疑 | 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保费的这些疑问,马上给您解答!
为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与企业携手共渡难关,确保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5号)文件精神,市社保局出台贯彻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措施,现就企业所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在我市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点击下载查看)。
企业可申请缓缴的险种哪些,缓缴期多长时间?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从202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缓缴期如何计算?
缓缴期从2020年1月1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例如:
1、A企业3月份申请缓缴,如其2020年1月份和2月份社会保险费未缴纳,则缓缴期限为2020年1月—6月,共6个月。
2、B企业3月份申请缓缴,如其2020年1月份已缴费,2月份未缴费,则缓缴期限为2020年2月—6月,共5个月。
但A和B企业缓缴期间的保费均在2020年6月30日前缴清。
企业申请缓缴需提交哪些资料,有什么注意事项?
为精简材料,简化操作,方便企业申请,此次申请缓缴企业仅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0年柳州市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即可。因此,企业应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遵守承诺事项。
企业如何办理缓缴申请,何时可以申请缓缴?
企业可通过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或单位网上业务大厅下载《2020年柳州市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或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和各城区部经办网点进行申请,经社保局审核后即可执行缓缴。
网上申报预计2月18日后可以受理,建议参保企业优先选择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缓缴申请。现场申报待恢复正常办理业务后即可受理。
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职工权益是否受影响?
已审核确认缓缴的企业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继续由单位代扣代缴,其各项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医疗“在职转退休”、申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或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由企业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保费后,按现有的经办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申请缓缴?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缓缴的,还需提供派遣协议和用工单位填报的《2020年柳州市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核原件并扫描存档。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市社保局相关业务科室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人社服务热线:12333
社保局本部经办受理咨询电话:0772-2108092、2108093
网报业务咨询电话:0772-2108035
柳北经办部咨询电话:0772-2108053
城中经办部咨询电话:0772-2813905
鱼峰经办部咨询电话:0772-2803923
柳南经办部咨询电话:0772-2826215
柳东经办部咨询电话:0772-5305201
征缴业务咨询电话:0772-2810446
通讯员:陈罡
值班编辑:梁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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